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7〕11号)的规定,榆林市惠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惠丰清雅园2#商住小区项目,现工程已竣工验收完毕。施工单位陕西锦越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榆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若施工单位陕西锦越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凡在该工地的农民工有未领到工资的,请到榆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榆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公示期限:2018年6月19日—2018年7月18日
联系电话:0912-3591081
联系单位:榆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单位地址: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劳动保障大厦7楼
榆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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